我退我退我退退退

不少年輕人衝著“2013年一月四號,”諧音“愛你一生一世”,起早貪黑排隊去“搶”結婚證。讓人吃驚的是其中一對不到24小時又回來辦離婚了。起因是辦完證後兩人去買水果,一個要吃蘋果,一個非要香蕉。女的覺得新婚男毫不在乎自己的感受,“離!”。男的回嘴,“離就離,誰怕誰呀?”婚就這樣離了。

對婚姻持什麼觀念,就決定了會有什麼樣的婚姻結局。上述這種對待婚姻像商品利益型的,難免遭遇離婚的結局。

商品利益型的婚姻觀像什麼?

就像人去買東西。我花錢消費的物品一定要讓我滿意,舒適,要帶給我快樂。反之,買來如果沒有帶給我便利,我退!我退我退我退退退!

把這種商品消費的理念應用到婚姻上,基本上期待配偶為自己的快樂來效力服務,是能帶給自己生活“便利的商品”。持這樣婚姻觀的人不但吝惜付出愛,反過來還義正言辭的索取愛。他不願意付代價建立關係,但卻專註在利用關係。如果雙方都像這樣,對婚姻沒有委身,對婚姻的責任嗤之以鼻,稍遇困難隨時準備抽腿,持這樣婚姻觀的人會走向閃婚閃離再婚再離的惡性循環裡頭,也就不足為奇了。

與商品價值型婚姻觀相對的,是聖經教導的“不求自己益處”的婚姻觀。它可是不管順境或逆境都對配偶“不離不棄”,並滿有能力“見證”基督榮耀的婚姻觀。

有一次我們跟老朋友聚餐。對方帶着患有腦癌的太太一起來。我們觀察到他非常耐心地扶持視力微弱、行動不便的妻子過馬路,並常常體貼地給妻子夾菜,照顧她吃喝,很令人感動。

他挺不容易的他愛人患了癌症已經八年,他一面要照顧妻子,還要身兼母職照顧家裡的三個幼小的孩子。其中大女兒還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一不留神半夜會自己跑上街去,作父親的必須隨時盯着。更不用提,他還要全時間工作來供應全家的需要。實實在在不容易。

但他豪無怨言,以從基督那裡領受的愛盡心儘力地愛他的家人,默默的服事,對患病的妻子和大女兒不離不棄。

這正是一個持定“愛是不求自己益處”婚姻觀的人。我在他身上看見了基督的能力和榮美。

觀念決定結局。弟兄姐妹,你的婚姻觀是怎麼樣的?是商品利益型的?還是不求自己益處型的?一個屬於主的人,一定是一個認同聖經“不求自己益處”婚姻觀的人。他們在遇到難處的時候不是退退退,而是靠着主勇往直前。

婚姻觀不但決定結局,同時也反映一個人屬靈生命的真實狀況。因為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約14: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