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故事見證

神在愛情故事中給我的功課

每個人的愛情故事都有獨到之處,每個人都在愛情中體會着只有自己才可以明白的傷痛,因此,我不想過多地講我的愛情故事,我更願意,和正在愛情中經歷着掙扎與成長的你一同分享在我這其中已經做完和尚未完成的功課。這些功課雖然是在愛情經歷中學到的,可是,在以後的靈修生活中,我在聖經中也找到了與我所學到的功課相呼應的故事。所以,每個功課的分享會以介紹聖經的一個故事為起點。

但是,為了讓讀到的人能明白這些體會到上下文,我還是需要大概介紹一下我的這為期七年的感情經歷。

他:我的男朋友雖然極其聰明,會說11國語言,長相出眾。但是,內心深處他卻是一個非常不自信,非常敏感的人。因此他有很深的不安全感,因而表現出很強的控制欲。雖說人人的性格都是多面的,但是,他性格中的不同方面常常彼此衝突得很厲害。比如說:他認為忠貞很重要,可是卻抵禦不了身邊女人的誘惑;他認為幫助他人很重要,可是卻不甘心吃虧;他認為攀比之心很可惡,可是自己的虛榮心卻不能停止和別的人較量;他非常有自我反省意識,可是同時他為自己那麼會反省而驕傲。

我:我是一個很有責任感的人,過去生活的經歷使我形成了一種性格,就是,不管我身邊的人有什麼問題,我都覺得我有責任去幫助他們,我不僅對他們的生活負責任,同時也對他們的幸福負責任。信主以前,我的行為從表面上看就和箴言37章中描繪的賢妻幾乎完全一樣。只差了一樣:信靠神!可是,就因為差了這一條,我所謂的美德和善良的心就成了披着污穢的外衣的義,你有可能不會相信,我曾經在主面前,為著我的這個“責任心”向主深切地懺悔。

我們的愛情開始於他需要在精神上找到一個依靠,而我看到了他的迷茫和抑鬱,我那泛濫的責任心便使我賦予了自己一種使命,於是,這個長達七年的不健康和不平等的關係就開始了。在我這邊,我的想法是無論他做了什麼也要原諒他,包容他。總之我要做一個好女人。即使他不尊重我,冷暴力。在他那邊,他依賴我為他做的,但是,永遠把自己當成生活的中心的他,無法為我付出更多。同時,他漸漸開始對這種依賴關係產生恨意,因為他覺得越依賴我,被我控制的風險就越大。所以,他反射性地表現出對我極強的控制欲。即使在他有外遇時,我猶豫要不要繼續這個關係的表現,也竟然被他視為是一種背叛。

最後,我長久擠壓下來的苦毒終於逐漸把我那“完美的女人”的面紗破碎殆盡,我改變了只會啜泣的形象,開始和他大聲爭吵,開始痛哭,開始給他壓力,告訴他如果再不結婚,我以後就沒有機會生孩子了。而他忍受不了這種壓力,特別是“孩子”對他來說,就等於是來侵犯他的王國的敵人。最後,在一個戲劇性的情況下,我們在相處七年之後,他提出了分手。

第一課:界限—-和愛並不衝突

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創世紀13:5-9)

 亞伯拉罕的反應讓我非常吃驚。因為按照我對“愛”與“舍己”的理解,我覺得他若是真愛羅得,就該忍讓他,甚至把所有的一切都給他,那不才是無私嗎?可是,亞伯拉罕卻堅定地說: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反觀我們的愛情,我不是上帝,而我想扮演上帝的角色。為著“當好”上帝,我決定忍讓和包容一切他的行為,我曾經以為這就是舍己的真諦,以為如果我說“不”就不是在愛人,而是自私。到現在才明白,沒有界限的關係其實對兩個人都是毒害。由於我不懂得怎麼在包容的同時設立界限,因此我一味地忍讓,他肆無忌憚地發泄成了我們之間的一種固定模式。最後,兩個人都陷在這個模式中,誰都對這個模式不滿意,但是誰也沒有力量突破。因為我還想當“好女人”,他還想享受這個無界限地被包容的便利。

到今天,我才明白。設立界限在兩個人的關係中是多麼的重要!界限也是愛!

第二課:體恤—-我一生不會停止做的功課

 忽然起了暴風,波浪打入船內,甚至船要滿了水。耶穌在船尾上,枕着枕頭睡覺。門徒叫醒了他,說:“夫子!我們喪命,你不顧嗎?”耶穌醒了,斥責風,向海說:“住了吧!靜了吧!”風就止住,大大地平靜了。耶穌對他們說:“為甚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嗎?”(馬可福音 4:37-40)

這段經文給我一個很深的印象:耶穌做事情的事情和我那麼不一樣,當別人遇到困難時,祂不是先去責怪門徒的膽怯,而是先去平靜了風浪,解決了門徒們眼前的困難,然後才教導他們。

在我和我男朋友的生活中,他常常和同事之間發生衝突,我認為,事實是大部分衝突的發生是因為他太敏感,或者是他做的不對。所以,每一次我都迫不及待地給他講一大推大道理。批評他或者指導他。剛開始由於他是反省意識比較強的人,所以他願意聽我說。可是,長久之後,他從我這裡感覺不到任何的肯定和理解,逐漸地,他不再願意聽我說,甚至不再願意向我傾述了。我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是那麼法利賽人,因為對我來說,他的問題都太簡單了,只要少一點敏感,想問題積極一點不就行了嗎。直到有一天趙師母給我講了耶穌那種“感同身受”的愛之後,我才開始意識到,長久以來,我一直犯着一個錯誤,就是:別人的重擔都是輕省的。事實上,對每個獨立的個體來說,由於有着與我不同的成長環境,因此他們有着不同的心理背景,不同的價值體系。因此,我認為輕而易舉的事情對別的人其實可能是非常難的,為了真正地幫助對方,我們需要培養換位思考的同理心。沒有這個同理心的鋪墊,所謂的經文,道理,和“我會為你禱告”的勸解都是那麼蒼白無力。

這個功課我是跟他分手後才深切領悟到的。因為神愛我,讓我不斷遭遇一些不順利事情,比如,當我對教會裡的姊妹訴說一些苦惱時,她們或者輕描淡寫地說:有耶穌不就夠了嗎?或者還沒等我說完,就拿出聖經,讓我看一些章節。我絕對不是說輔導人的時候不要看聖經或者提醒對方“有耶穌就夠了”。但是,如果,我們不能體恤訴說者的心情,而只是拿一些道理去教訓人,那麼我們就跟約伯的朋友一樣,只能在對方已經很痛苦的情況下,給他們加上一個“你不能履行神的話”的枷鎖。

這個功課是我對我男朋友最大的虧欠。我一直沒能真正地站在體恤他的位置上愛他。

第三課:功課重於感受—-結果在神那裡

 哈拿心裡愁苦哭泣祈禱耶和華許願萬軍耶和華婢女苦情眷念婢女一個兒子使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撒母耳記上1:10,11)

 哈拿做這個禱告之後,神就賜給了她撒母耳。但是,我相信,在這之前,她一定已經哭着做了無數次禱告了,可是,為什麼單單是在這次禱告之後,神賜給了她兒子呢?並不是因為她和神做了一個交換。我想,因為,她在這次禱告之中,雖然自己內心還是經歷着不能生育的痛苦和極其期待能有個兒子渴望。但是,在這次禱告中,她將自己臣服在神的面前了,因為她深深地認識到了,即使神賜給她一個兒子,那麼那個兒子也是神的,而不是她的。

我舉這個例子,是因為,在最後和男朋友分手的經歷中,我體會到了,有時候神還沒出手是因為我們對自己的功課還不清楚。神不甘心我們白白受苦。

在我男朋友提出分手之前的最後半年裡,我經歷了一種極其艱難的進退兩難的情況、一方面,那個時候我已經信主,我知道不能因為他不信主就離棄他,但是,如果要步入婚姻,是一定要等到他信主才行(他多次提出結婚)。同時,那個時候我已經38歲了,再等下去就面臨著不能生育的難題了。但是,七年的感情是很難割捨的。那個時候,非常糾結,不知道該怎麼做。我諮詢了很多牧師和師母,不同的人給了我不同的回答。在總的來說,他們的主要意見就是要來到神的面前禱告等待。2012年6月他要去日本學習三個月,臨走前,我對他說:讓我們一起禱告三個月,求神帶領我們,讓我們走出這個困境。他起初非常生氣我的提議,因為他長久對我的依賴使得他害怕失去任何這種依靠。但是,最後他同意了。這三個月中我每天用詩篇62篇來鼓勵自己:我的心哪,你當默默無聲,專等候神。直到有一天,我在禱告中,神讓我看到了自己隱藏很深的私慾。神清楚地告訴我,如果我因為他不想生孩子,就離棄他,那麼和世人因為對方沒有錢買房買車而分手是一樣的,因為我把自己想要孩子的私慾當成一個正當理由。同時我也看到自己在這個關係中所犯的錯誤,比如,隨己意論斷他、不體恤他、總羨慕別人的丈夫那麼體貼,那麼好等等,那個時候,我明白,跟他在一起生活會很辛苦,而且,還有他目前不要孩子而我已經越來越老這個問題,但是,我禱告了很久明白這是需要我舍己的地方,所以就決定求神赦免我的罪,給我力量。於是,我給他寫了郵件,告訴他,我願意和他繼續在一起。這個決定和以前那種隱忍是不一樣的,這一次,我不是在壓抑自己去做“好女人”,而是,我知道,在這個關係中,很多矛盾的造成,是由於我也有很多很多的私慾,我需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靠着神,完全地舍己。真正地愛他,體恤他,而不是為了成就自己的“義”而“愛”他。我告訴他我的想法,向他承認我犯過的錯誤,表達了我願意原諒他,也希望他原諒我,而且也表達了我願意繼續和他在一起的願望。後來他回信也說了他心裡的話。他說,因為我要生孩子這件事,給他很大的壓力。他覺得他承擔不了這個壓力,還有,這個壓力讓他過得不幸福,不快樂。所以,雖然他對我有感情,但是他覺得我們應該分手。

這個結果大大地出乎我的意料。第一,他本來是非常有依賴性的人,不知道他怎麼有勇氣提出來分手。第二,這個分手是在我長時間禱告,決定完全交託給神,要心甘情願地背起十字架之後提出來的。沒想到,我下了這個決心後,他卻提出了分手。當時我感覺接受不了,後來我看到了神的美意,因為,若不是我決定了要靠着神跟他在一起,那麼現在的分手就不可能會這麼輕鬆,因為我心裡沒有遺憾,沒有內疚了。

通過最後分手這個過程,神讓我看到,不要去關注事情的結局,只關注是不是凡事求問神,是不是每一步都走在神的旨意里,這是最關鍵的,只要這個做好了,有時候結局在意料之中,有時候在意料之外,但是無論是什麼結局都是神對我們的祝福。我真感謝神。分手那天,我在聖經的詩篇里看到這些句子:

 

第四課:接受限制—-耶穌愛這樣的我

 大衛見臣僕彼此低聲說話,就知道孩子死了,問臣僕說:“孩子死了嗎?”他們說:“死了。”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臣僕問他說:“你所行的是甚麼意思?孩子活着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大衛說:“孩子還活着,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撒母耳下12:19-23)

 

大衛在孩子死以前,不吃不喝地迫切地求神,然而孩子死後,他卻洗浴吃飯。因為他知道一切的權柄都在神的手裡。他知道並且接受自己是個有限,會犯錯誤的人。

 

分手之後,有幾個月的時間,我常常陷入一種深切的後悔和愧疚之中,後悔自己在他需要理解的時候,我太過理性地忙着給他講道理,因而沒能真正地與他“站在一起”。後來有一天,神光照我,使我知道那種叫人死的後悔其實不是對事情本身的後悔,而是出於隱藏着的自我驕傲。後悔的真正原因是因為不能接受自己是有限的,不能接受自己是不完美的,不能接受自己有做不到的。神告訴我,我不是一個完全人,我會犯錯誤,我會做不理想的事。但是我必須接受自己,因為即使是這樣的我,耶穌也愛我。不是說我要停止進步,而是說,我要照着神的意思原諒我自己。接受自己的有限。然後,由神來更新我,使我進步,走向完全。

 因為依着 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林後7:10)

正如在開頭我寫的,每個人的愛情故事都不一樣,但是,我想,神的美意都是一樣的,就是,讓我們通過經歷這些痛苦看清自己,得着祂!

我們的神活在我們的生活中,在每一個角落。因此神也活在我們的愛情中。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如果你現在正陷於愛情的痛苦和掙扎中,我知道,有時候,真的很痛苦,真的似乎有流不完的眼淚,有時候看不到出路,看不到結局。可是,不管多難,親愛的弟兄姊妹,千萬不要忘記,耶穌愛你!讓我們把目光從每一件具體的事情上,轉移到神要給我們的功課上,這樣,我們在愛情中的苦就不會白受。因為神這樣應許我們說:“我使你的肩得脫重擔,你的手放下筐子。你在急難中呼求,我就搭救你;我在雷的隱秘處應允你,在米利巴水那裡試驗你。我的民哪,你當聽,我要勸誡你;以色列啊,甚願你肯聽從我。

—完—